宁夏新闻网讯(记者 闫文丽)7月31日记者从宁夏民政厅获悉,该厅日前印发《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该办法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,2011年试行的旧《办法》同时废止。
根据《办法》,申请家庭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具有宁夏户籍;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扣减刚性支出后,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其1.5倍;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。文件同时列出八类排除情形,包括金融资产总额人均超48个月低保标准、拥有非必需机动车辆或两套及以上住房(人均使用面积超30平方米)、雇佣他人经营、拒绝正当劳动等。
《办法》规定认定工作由县级民政部门负责管理,乡镇(街道)具体审核确认,推行“一次申请、分类审核认定”流程,申请低保或特困供养时,若符合低保边缘家庭条件,经本人同意可以直接转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,无需重复提交材料。认定工作原则上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,特殊情况可延至45天。基层发现困难家庭可能符合条件的,应主动告知政策。
低保边缘家庭实行动态管理,乡镇(街道)每年至少核查一次家庭人口、收入及财产状况,及时清退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。相关部门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实施常态化监测,并公开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。
《办法》特别明确,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未成年人、失能失智老人、重度残疾人及重病患者可单独申请低保。符合条件者将按规定纳入相应社会救助或帮扶范围,并鼓励有条件地区提供水电优惠、取暖就学等延伸帮扶。